
近日,昆明市委組織部制定下發了《關于全面加強黨建引領社區物業服務工作的意見(試行)》,此舉旨在健全黨的組織體系和組織覆蓋,以構建黨組織領導下社區、物業企業、業主三方聯動運行機制為重點,積極構建黨建引領社區物業組織、工作、運行、服務“四個體系”,全面凝聚社區治理合力。加強街道社區黨組織對業主委員會的領導。對于已成立的業主委員會,社區黨組織要根據黨員情況,采取多種形式抓好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;對于即將換屆或新成立的業主委員會,明確提出不宜作為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人選的具體情形,業主委員會中黨員委員比例不低于50%,業主委員會主任一般由黨員擔任。
推動物業企業黨組織應建盡建。實施“物業企業黨建覆蓋提升”工程,確保2019年底前全市物業企業黨的組織覆蓋不低于30%,工作覆蓋不低于50%;2020年底前全市物業企業黨的組織覆蓋不低于50%,工作覆蓋100%。
理順物業管理行業黨組織隸屬關系。依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市級物業服務行業黨委,10月底前指導推動各區(縣、市)住建部門完成物業服務行業黨委組建工作,全面理順市級行業黨委與各區(縣、市)行業黨委之間、各區(縣、市)行業黨委與街道社區黨組織之間、各區(縣、市)行業黨委與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之間、街道社區黨組織與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之間的關系。
全面推行“雙向進入、交叉任職”。推行物業企業管理層和社區“兩委”班子成員“雙向進入、交叉任職”,確保2019年底“雙向進入、交叉任職”的物業企業和社區黨組織均不少于40%,2020年實現100%全覆蓋。建立物業服務行業黨建工作體系。依托市、縣(市、區)兩級物業服務行業黨委,形成縱向依托行業協會黨委,橫向聯合街道社區黨組織,各方齊抓共管的物業服務行業黨建工作體系;依托區(縣、市)、街道黨群服務中心,全面建立物業服務行業黨群服務中心(站),統籌開展物業服務行業各類型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綜合服務。
搭建街道屬地管理工作平臺。結合“黨建引領、街道吹哨、部門報到”工作,將“物業服務矛盾糾紛問題”納入“吹哨報到”哨源范圍,依托街道綜合治理實體化平臺,探索以片區派駐等方式下派行業管理、指導人員到街道,切實構建承載物業服務工作屬地監管職責的工作機構和運作平臺。
推動物業企業黨建與街道社區黨建融合共享。引導物業企業之間、企業與屬地街道、社區黨組織之間開展組織共建、人才共育、陣地共享、活動共聯、服務共促,推動物業企業主動融入城市網格管理,積極參與社區網格走訪、巡查、管理、服務等工作。建立健全協商共治機制。建立由街道社區黨組織牽頭,居民委員會、物業企業、住建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加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,定期召開聯席會議,對涉及物業服務管理的矛盾糾紛、居民關注的重大事項等共同協商研究解決。
建立矛盾糾紛聯調機制。建立區(縣、市)、街道、社區三級物業服務工作糾紛調解組織體系,實行主管部門、行業協會、街道社區、新聞媒體、業主委員會(業主代表)多方參與的物業行業監管和矛盾糾紛聯調機制。
建立企業誠信評估機制。定期開展物業企業日常測評和檢查考核,將測評和考核結果計入企業檔案,評定結果作為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重要依據。建立健全物業企業星級管理制度、物業管理示范項目和主要人員的考核機制,將物業企業黨建工作納入經營主體年度審核內容,設立物業企業“紅黑榜”。
分類落實物業服務工作覆蓋措施。對新建物業項目,明確項目交付使用時,物業服務企業和社區“兩委”完成交叉任職,實現黨組織與物業項目的同步建立和全面融合;對單位型住宅小區,以區域化黨建為引領,推動小區治理全面融入社區治理,實現資源整合和共駐共享;對商品房住宅小區,實施“物業企業黨建覆蓋提升”工程,在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下,實現居民委員會、物業企業、業主委員會(業主代表)等共同參與的多方聯動治理;對無人管理的老舊小區,以區(縣、市)為單位,探索通過政府出資新建、依托現有國企重組、引入優質民營企業參股等模式,實現物業管理的全面承接或托管。
統籌資源提升物業服務供給品質。強化街道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的統一領導,整合轄區內的信息、人力、資金等資源,統籌使用好各類服務陣地,認真開展惠民服務活動,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,增強居民群眾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。街道社區黨組織可通過引入專業化的社會組織,堅持黨建同步培育、行業同步規范,助力業主委員會、物業企業提升管理服務水平。機關單位要推動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制度,積極鼓勵引導機關黨員開展黨員志愿服務,在居住地發揮作用。